蘋果公司被勒令向VirnetX支付5.028億美元,這是最近針對長達十年的安全通信專利訴訟做出的陪審團裁決。 得克薩斯州泰勒的陪審團在大約90分鐘后做出了裁決。法院只要求陪審團確定蘋果欠VirnetX多少數額的VPN on Demand特許權使用費,這項功能讓用戶可以訪問虛擬專用網(VPN)。上訴法院此前維持了關于VPN on Demand的侵權裁定。 兩家公司卷入訴訟案已整整十年。VirnetX稱,其發明源于它為美國中央情報局開發的技術。該公司認為,VPN on Demand和蘋果的FaceTime功能都使用其發明。 VirnetX已告訴陪審團,它有權獲得逾7億美元的使用費。蘋果反駁稱,只欠對方約1.13億美元,聲稱每臺機子的特許權使用費至多19美分。陪審團裁定每臺機子的特許權使用費為84美分。 蘋果發言人在一份聲明中說:“我們感謝陪審團抽時間審理本案,感謝他們考慮后給出意見,但是對這一裁決感到失望,準備上訴。此案已拖了十多年,涉及的專利與我們產品的核心運營無關,已被專利局認定為無效。這樣的案子只會扼殺創新、傷害消費者。” 蘋果此前已因針對早期版本功能的裁決而向VirnetX支付了4.54億美元。蘋果已經發起了積極大膽的活動,旨在使VirnetX專利無效,但是蘋果在美國專利商標局的勝訴并沒有及時避免它在地方法院的敗訴。 這起審判涉及圍繞新版本VPN on Demand的另一件案子。上訴法院駁回了侵權裁定的部分結果,要求審理此案,稱該公司重新設計了其FaceTime功能,以避免VirnetX專利,因此本案中所判的5.03億美元損害賠償金必須重新加以計算。 VirnetX自己的Gabriel軟件一直得不到市場的追捧,它依靠專利使用費來獲得收入。在此之前,其最大的一筆款項來自2010年與微軟公司達成的2億美元和解費。